大病家庭希望之光慈善项目

备案编号:514107007751492736A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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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效时间:2025-04-28-2026-06-30

项目类型:助医扶残

金额
  • 基本信息
  • 项目收支
  • 项目进展

在新乡,对于很多大病家庭来说,高额的治疗费用可能会造成“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问题。Ta们因为支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不能有效的接受治疗,只能回家忍受痛苦。

新乡市慈善总会本着“扶贫济困”慈善宗旨,发起【大病家庭希望之光】慈善项目,旨在对因患有重大或特殊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大病困难家庭,采取“医保报销一部分、患者自费一部分、慈善资助一部分”的形式,救助全市范围内的困难家庭大病患者,以缓解其经济负担。

一、救助对象

我市低保、特困、建档立卡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户中,患有白血病、先心病、恶性肿瘤等医保局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自费部分较高,无力全部承担的大病家庭。

二、募得款物用途

本项目计划募集慈善资金20万元,为困难大病家庭提供生活补助或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缓解经济困难。

三、救助流程

 (一)求助申请

求助人到市慈善会申请。

(二)申请受理

新乡市慈善会收到申请后,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救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救助理由。

(三)资金审批

项目资料审核通过后,根据财务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审批流程执行。

(四)资金发放

市慈善会及时将救助金全额发放给救助对象。

四、进度计划

2025年1月至6月底完成项目金额和救助名额的50%;12月底完成全年度指标。

五、项目成本

开展网络募捐项目等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条款依法筹募、救助,并依法提取管理经费,但不超过《慈善法》规定的比例。经新乡市慈善总会研究和《慈善法》规定的比例,项目管理经费以项目募捐总额的7-10%比例提取为宜。该经费包括项目调研、走访慰问、宣传推广、审计评估等费用。

六、剩余财产处理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3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同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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