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乡,对于很多大病家庭来说,高额的治疗费用可能会造成“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问题。Ta们因为支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不能有效的接受治疗,只能回家忍受痛苦。
新乡市慈善总会本着“扶贫济困”慈善宗旨,发起【大病家庭希望之光】慈善项目,旨在对因患有重大或特殊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大病困难家庭,采取“医保报销一部分、患者自费一部分、慈善资助一部分”的形式,救助全市范围内的困难家庭大病患者,以缓解其经济负担。
一、救助对象
我市低保、特困、建档立卡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户中,患有白血病、先心病、恶性肿瘤等医保局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自费部分较高,无力全部承担的大病家庭。
二、募得款物用途
本项目计划募集慈善资金20万元,为困难大病家庭提供生活补助或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缓解经济困难。
三、救助流程
(一)求助申请
求助人到市慈善会申请。
(二)申请受理
新乡市慈善会收到申请后,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救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救助理由。
(三)资金审批
项目资料审核通过后,根据财务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审批流程执行。
(四)资金发放
市慈善会及时将救助金全额发放给救助对象。
四、进度计划
2025年1月至6月底完成项目金额和救助名额的50%;12月底完成全年度指标。
五、项目成本
开展网络募捐项目等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条款依法筹募、救助,并依法提取管理经费,但不超过《慈善法》规定的比例。经新乡市慈善总会研究和《慈善法》规定的比例,项目管理经费以项目募捐总额的7-10%比例提取为宜。该经费包括项目调研、走访慰问、宣传推广、审计评估等费用。
六、剩余财产处理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3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同类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