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乡市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25年3月,新乡市记录在册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3078人,其中孤儿46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18。这些人可能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双亡、幸福感缺失等面临着心理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急需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为帮助ta们健康、平安、有尊严的成长,新乡市慈善总会发起【点亮孤困学子希望】慈善项目,联合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为这些困境中的孩子们提供专业的服务与陪伴。
一、项目目的
本项目计划筹集善款50万元,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孤困学生提供每月不超500元的生活补贴,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
1.新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小、中、高学校在读学生;
2.新乡市民政局或新乡市教育局记录在册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其他困境儿童。
三、救助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点亮孤困学子希望”慈善项目受助学生申请表;
2.受助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户主页、本人页);
3.受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如受助人年龄暂不能办理银行卡可提供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申请受理
新乡市慈善总会结合新乡市教育及民政部门挑选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救助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入户走访,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项目救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救助理由。
(三)资料审核
新乡市慈善总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项目资金审批流程报批。
(四)资金发放
新乡市慈善总会在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完成后,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将项目配套的资金拨付至各单位或全额发放给救助对象本人,受助人邮寄发放凭证或签收证明至市慈善总会。
四、项目回访、评估
为跟踪和评估慈善救助效果,确保受助者得到持续关注和支持,新乡市慈善总会通过抽样回访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表,回访率不少于30%。针对回访情况,综合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并就是否对本项目进行改进、是否持续开展本项目提供指导意见。
五、项目成本
开展网络募捐项目等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条款依法筹募、救助,并依法提取管理经费,但不超过《慈善法》规定的比例。
经新乡市慈善总会研究和《慈善法》规定的比例,项目管理经费以项目募捐总额的5-10%比例提取为宜。
六、剩余财产处理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3600元,所募款项将全部用于孤困学子救助,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我会同类型项目,在其项目结束后,如有剩余款项将由总会统筹开展其他救助。
七、联系电话
新乡市慈善总会募捐救助部:0373—3802388
附件:“点亮孤困学子希望”慈善项目受助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