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精神,发挥慈善组织助力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总会通过对往年项目的评估结合慈善工作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父母双亡或者父母单亡、另外一个抚养人患有重大疾病、残疾,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的失依中小学生、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等困境中小学生以及我市2023年考入本科院校的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进行重点关注和支持,为其提供资金帮扶,让他们接受更多的社会关爱,减轻经济压力与精神负担。
一、资助对象
全市范围内家境困难的中小学生,事实无人扶养儿童。
(一)失去单亲或双亲的困境儿童;
(二)监护人健在,但监护人遭受重大事故或疾病的困境儿童;
(三)2023年考入本科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接受过其他资助的,本项目不再资助);
(四)其他困境儿童。
二、资助标准
以捐定助,每名学生每年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000元。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计划筹集500000元,所筹善款将为新乡地区的130名困境学子发放助学金,每名学生每年2000-5000元,每学期1000-2000元。
四、项目目标
(一)救助学子不少于15名,申请资料齐全、合规;
(二)助学金发放及时、准确;
(三)受益人对项目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90%。
五、项目计划
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者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实地了解他们的家庭贫困情况,入户走访率预计达到整个项目的65%,不定期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含筹款、拨款情况、日常工作、项目进展等)。
(一)项目筹备(4月中旬)
确立项目方案,本着自愿的原则,征集参与项目联动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二)项目启动(4月底开始)
发布项目信息,筹募项目资金(附件1)。
(三)项目申报(7月中旬开始)
1.困境儿童名单通过县(市)、区慈善会、乡村学校或社会组织报送,市慈善会对受助人资料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2.民政部门接收符合项目标准的事实无人扶养学生报名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新乡市慈善总会。
(四)资料审核(8月底前)
8月底前市慈善总会评审项目材料,确定资助名单,并通过新乡慈善网公示拟资助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发放(9月底前)
市慈善总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将项目配套的资金拨付至各单位或全额发放给学生本人,并邮寄发放凭证或签收证明至市慈善总会。
六、项目成本
开展网络募捐项目等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条款依法筹募、救助,并依法提取管理经费,但不超过《慈善法》规定的比例。
经新乡市慈善总会研究和《慈善法》规定的比例,项目管理经费以项目募捐总额的5-10%比例提取为宜。
七、项目公示与评估
根据新乡市慈善总会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募捐救助部在慈善中国、新乡慈善网公示项目相关信息。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进行总结,同时建立项目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项目票据、项目资料按时归档。
八、剩余财产处理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2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同类型项目。
市慈善总会开通相应募款平台后,所募款项将全部用于困境儿童就学及相关生活问题,在其项目结束后,如有剩余款项将由总会统筹开展其他救助。
九、联系电话
新乡市慈善总会募捐救助部:0373—3802388